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关于使用安全生产检查手持终端的通知

宁交安委办函〔2018〕 号 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关于使用安全生产检查手持终端的通知

各市、县(区)交通运输局、宁东管委会建设和交通局,厅属各单位,高速公路建设及运营管理企业:

为认真落实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要求,规范现场监督检查工作,提升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及双控检查工作信息化水平,交通运输厅研究开发了安全生产检查手持终端系统,现就系统使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。

【详见附件】

附件


发布时间:2018-03-01 20:19:37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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